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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十万元以下)
类别 |
其他行政权力 |
审批部门 |
国家税务总局奉新县税务局 |
项目名称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十万元以下) | 权力基本编码 | 361030033000 |
设定依据 |
《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
审批业务
序号 | 业务名称 | 办理机构 | 办理深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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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国家税务总局奉新县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