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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

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审批部门
奉新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项目名称 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 权力基本编码 361022001000
设定依据

《旅行社条例》第十条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审批业务
      序号 业务名称 办理机构 办理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