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权力事项
中小学生学籍变动管理
类别 |
其他行政权力 |
审批部门 |
奉新县教育体育局 |
项目名称 | 中小学生学籍变动管理 | 权力基本编码 | 3610050GQ000 |
设定依据 |
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要求,加强建设,全面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提高学籍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第六条 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第十八条 转学、休学、退学等学籍变动及学生基础信息修改,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交书面申请(格式分别见附件4-7)及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电子学籍系统中进行相应操作。 |
审批业务
序号 | 业务名称 | 办理机构 | 办理深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