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权力事项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类别 |
行政许可 |
审批部门 |
奉新县交通运输局 |
项目名称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 权力基本编码 | 000118021000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
审批业务
序号 | 业务名称 | 办理机构 | 办理深度 | |
---|---|---|---|---|
1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 | 奉新县交通运输局 | ||
2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变更 | 奉新县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