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权力事项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变更登记

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审批部门
奉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变更登记 权力基本编码 361031011000
设定依据

《江西省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载明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日内向原发证的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小食杂店实行登记证管理,食品小摊贩实行备案卡管理。登记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本条例规定核发,备案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放,发放登记证、备案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审批业务
      序号 业务名称 办理机构 办理深度
     1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变更登记 奉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