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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法人改变主管部门,未涉及主要登记事项变更的备案
类别 |
其他行政权力 |
审批部门 |
奉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项目名称 | 非公司法人改变主管部门,未涉及主要登记事项变更的备案 | 权力基本编码 | 361031015000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企业法人因主管部门改变,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的,应当分别情况,持有关文件申请变更、开业、注销登记。不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变更的,企业法人应当持主管部门改变的有关文件,及时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
审批业务
序号 | 业务名称 | 办理机构 | 办理深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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