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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与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一件事一次办”


发布日期:2023-01-06 17:41


编号

015


名称

 

 

 

 

 

 

 

筑工程施工许可与质量监督安全手续办理


全链条事项

1.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权属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凭证;劳务合同备案通知书。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审核意见书;中标通知书;施工图审备案单。


需申请人提供材料名录

综合

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原件)、招投标情况备案报告书;

3、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原件);

6、危险性较大部分项目工程清单(复印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原件)。

县住建局(办施工许可证

1、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土地权属文件(复印件);

2、甲乙双方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3、截止申请之日前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原件)

4、经备案的施工图审查文件、消防审核意见书(原件)

5、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原件)

6、经确认的各参加单位项目负责人本人签署的授权书及承诺书;

7、施工现场情况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原件);

8、劳务合同备案通知单、劳务合同。

县住建局(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安全手续”)

1、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审查备案书。

2、监理单位提供监理规划、委派通知书、人员复印件、见证单位及见证人授权书(建设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4、施工单位必备材料

5、施工单位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及安全生产考核证的复印件。

需第三方机构出具材料名录

1、建设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建设资金证明或银行付款保函(原件);

2、建筑工程工伤保险单。


可容缺后补材料

1.建设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建设资金证明或银行付款保函(原件);

2.截止申请之日前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原件);

3.施工现场情况报告(原件)。


申请人办理流程

1.排队叫号

2.代办窗口提报以上材料

3.配合现场勘验(勘验部门: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住建局

4.领取相关证、章、材料(免费快递至您的接收地点或由您自行到奉新县城南新吴路273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领取


代办员办理流程

I材料准备阶段

代办员与申请人、前台、后室做好四方联动,补充完善全流程所需材料,并按办理事项对材料分类。

II事项办理阶段

办理事项

窗口承诺时限

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与质量监督安全手续

2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地点

奉新县滨河东路95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

0795-462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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