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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一次办”


发布日期:2023-01-06 17:40


编号

014

名称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全链条事项

1、公积金中心:购买商品房贷款、购买二手房贷款、商转公贷款

2、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抵押登记

需申请人提供材料名录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购买商品房贷款:

1、第二代身份证

2、婚姻证明(购房合同登记为配偶或夫妻时提供)

3、户口本

4、已备案的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

5、按开发商提供的同一银行的主贷方本人一类银行卡

6、个人征信报告(2个月内有效,征信报告上显示未结清但其实已结清的贷款需提供结清证明)

房屋套数证明(2个月内有效,缴交地和购房所在地、有住房贷款的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

购买二手房贷款:

1、第二代身份证

2、婚姻证明(购房合同登记为配偶或夫妻时提供)

3、户口本

4、已备案的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

5、银行的主贷方本人一类银行卡

5、个人征信报告(2个月内有效,征信报告上显示未结清但其实已结清的贷款需提供结清证明)

房屋套数证明(2个月内有效,缴交地和购房所在地、有住房贷款的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

买方房屋所有权人:

1、第二代身份证

2、婚姻证明(购房合同登记为配偶或夫妻时提供)

3、户口本

4、已备案的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

5、按开发商提供的同一银行的主贷方本人一类银行卡

6、个人征信报告(2个月内有效,征信报告上显示未结清但其实已结清的贷款需提供结清证明)

7、房屋套数证明(2个月内有效,缴交地和购房所在地、有住房贷款的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

卖方房屋所有权人:

1、第二代身份证

2、婚姻证明(购房合同登记为配偶或夫妻时提供)

3、户口本

4、房屋所有权证

与买方同一个银行的一类银行卡

 

商转公贷款:

1、第二代身份证

2、婚姻证明(购房合同登记为配偶或夫妻时提供)

3、户口本

4、不动产权证原件

5、主贷方本人一类银行卡

6、个人征信报告(2个月内有效,征信报告上显示未结清但其实已结清的贷款需提供结清证明)

7、房屋套数证明(2个月内有效,缴交地和购房所在地、有住房贷款的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

8、商业贷款合同、商业贷款最后一次还款本金证明(3个月内有效)

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抵押登记所需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婚姻证明(复印件);

4、户口本(复印件);

5、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6、授权委托书(原件);

7、询问记录(原件);

8、公积金贷款合同(原件)

申请人办理流程

1、申请人(已婚)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征信报告原件(2个月有效)到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窗口确定贷款资格、一次性告知

3、需房屋所有权人都到场提供申请材料

4、办事处主任审批

5、审批中心审批

6、审批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到受理窗口领取贷款合同办抵押(与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办,一次性办理)

7、中心安排专人至不动产登记中心领证

8、符合放款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放款

代办员办理流程

I材料准备阶段

代办员与申请人、不动产登记中心、做好三方联动,补充完善全流程所需材料,一次性办理。

II事项办理阶段

办理事项

窗口承诺时限

1、不动产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2、安排专人至不动产登记中心领证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奉新县滨河东路95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795-462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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